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11号
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农药科学减量使用,针对当前农药颗粒剂产品存在的突出问题,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我部决定对农药颗粒剂产品采取如下管控措施。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仅受理、批准特定用途的农药颗粒剂产品登记(目录见附件)。用途为目录第三项、第四项的农药颗粒剂产品,应当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且推荐用量不高于相同有效成分其他剂型农药用药量。
2025-06-24
发布时间:2023-09-04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作者:生产经营指导处 浏览次数:8844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2023-09-04
8844
农药检(生产)函〔2023〕8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农药从业人员进一步学习和掌握农药产业政策和农药监管技术,经研究,我所定于2023年10月中旬举办农药产业发展和市场监管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现代农业与农药产业发展;
2.农药相关国家产业政策及发展趋势;
3.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药管理的新要求;
4.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与农药产业发展;
5.农药登记管理政策和技术要求;
6.农药风险监测与再评价;
7.农药委托加工与分装管理;
8.农药助剂管理现状与趋势;
9.基于农药特性数据进行产品的开发与应用技术;
10.农药减施增效信息化服务平台系统功能及操作介绍;
11.豇豆病虫害防治用药及登记联合试验;
12.从执法典型案例分析农药名称及有效成分管理;
13.从执法典型案例分析农药类似物管理;
14.基层农药监督执法工作实践交流。
从事农药研发、生产、经营、检测和市场监督等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自愿报名参加。
(一)时间:2023年10月16日报到,10月17~18日培训,10月19日离开。
(二)地点:湖南省长沙碧桂园凤凰酒店(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大道325号)。
(一)培训费用:2800 元/人,上述费用包括培训费、资料费及餐费。
收款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银行账号:11-04010104000355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朝阳路北支行
(二)报名方法:参加人员登陆中国农药信息网(www.chinapesticide.org.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于9月25日前将报名表和汇款信息发送至icamales@agri.gov.cn,汇款时请注明“监督培训班”。因需提前制作培训证书,报名人员应与最终参加培训人员一致。本次培训班不安排现场报名和缴费。缴费成功后,请使用腾讯 QQ 搜索群号“235123470”加入“监督培训班”群。
(三)本次培训不安排接送站,统一安排用餐和房间预订,住宿、交通费自理。酒店前坪提供免费停车(需在前台登记车牌号)。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生产经营指导处:
联系人:李开轩、王孟伦;
电话:010-59194351,010-59194034;
传真:010-59194351;
电子邮箱:icamales@agri.gov.cn。
2.长沙碧桂园凤凰酒店:
联系人:曾苗;
电话:17673638926。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