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是农业农村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于1963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1978年国务院批准恢复建所,2006年经中编办批准,加挂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秘书处牌子。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业农村部授权,负责全国农药登记、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和农药使用风险监测的具体工作,承担农药管理政策法规起草、农药生产经营指导、国际履约、国际合作与交流和农药信息化建设等技术支撑任务,落实国际食品法典
2024-10-17
发布时间:2024-07-04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浏览次数:4116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2024-07-04 4116
一、农药登记信息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批准安徽金土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39家企业的204个非新农药产品登记(1个产品部分同意),西安鼎盛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等76家企业的87个农药产品登记变更。对批准登记及登记变更产品颁发农药登记证、不再核发纸质标签。标签具体内容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种植业管理司(农药管理司)页面的农药行政审批信息发布查询,也可登录中国农药信息网查询。
二、 关于作用机理相同的农药有效成分混配
根据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意见,原则上不同意相同作用机理的农药有效成分混配,经试验或有资料证明交互抗性风险低、混配具有必要性合理性的,提交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会议审议确定。
三、 关于新农药混配制剂登记
根据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意见,新农药制剂应优先申请登记单制剂,确需申请登记混配制剂的,应提供材料证明混配的必要性合理性,且与单制剂相比应具有的明显优势。
附件:
1. 农药登记信息(非新农药)
2. 农药登记变更信息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