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关于征集2025年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关于征集2025年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农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提高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公开征集2025年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立项范围(一)建议立项制定、修订的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和《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主要包括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农药残留检
2024-11-27
发布时间:2024-04-08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浏览次数:5315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2024-04-08 5315
一、农药登记信息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批准山东省越兴化工有限公司等100家企业的136个非新农药产品登记(1个产品部分同意),兴农药业(中国)有限公司等148家企业的274个农药产品登记变更(4个产品部分同意)。对批准登记及登记变更产品颁发《农药登记证》、不再核发纸质标签。具体标签内容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种植业管理司(农药管理司)页面农药行政审批信息发布查询,也可登录中国农药信息网查询。
二、 关于食品添加剂、农药助剂能否作为新农药登记的问题
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认为,新农药应当具有创新性,与已登记产品相比,在安全性、有效性等方面应当具有明显优势。原则上不批准以食品添加剂、农药助剂作为有效成分的新农药登记。
附件:
1. 农药登记信息(非新农药)
2. 农药登记变更信息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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