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954号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批准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等6家单位申请的7个新有效成分、13个新农药产品登记,核发《农药登记证》,核准产品标签。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农药产品登记信息 2.经核准的新
2025-10-13
发布时间:2023-11-30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浏览次数:9472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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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经评审,批准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等472家企业申请的1363个农药产品登记延续。其中,1个含噻呋酰胺产品登记使用范围为水稻纹枯病和稻曲病,鉴于噻呋酰胺对水稻稻曲病病菌活性较差、防效不佳,仅保留在水稻纹枯病上的登记延续。颁发《农药登记证》,有效期延续5年。
附件:农药登记延续信息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