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集中整治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针对当前农药行业存在的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完善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全链条防控体系,我部决定开展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科
2026-03-27
发布时间:2023-10-27 来源: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浏览次数:10810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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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批准华东理工大学等5家申请人的5个有效成分、9个新农药产品登记,颁发《农药登记证》,有效期五年,经核准的产品标签一同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农药产品登记信息
2.经核准的农药产品标签(9个)
农业农村部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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