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特丹公约》化学品审查委员会第14次会议和《斯德哥尔摩公约》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第14次会议在意大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8-10-25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作者:国际交流与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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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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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2018年9月11—22日,《鹿特丹公约》化学品审查委员会第14次会议(CRC14)和《斯德哥尔摩公约》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第14次会议(POPRC14)在意大利罗马背靠背召开。
CRC14会议审议通过了乙草胺、六溴环己烷(六溴化苯)、甲拌磷(三九一一)的决定指导文件,评审了甲基对硫磷、六溴环己烷、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的最后管制行动通知(FRA)。委员会建议将乙草胺、六溴环己烷其列入公约附件三,交由明年的缔约方大会讨论确定,并决定成立闭会期间工作组起草全氟辛酸及其盐和酯类(含8种化学品)(PFOA)的决定指导文件。委员会通过审议,并广泛征求观察员意见后,大会认为甲基对硫磷的材料不符合附件二中有关风险评估的材料要求,等待补充资料后再次审议。会议还讨论修订了化学品审查委员会《工作程序和政策指导手册》。
POPRC14会议通过全会、接触组会议和边会等形式对各个议题进行了审议和讨论。会议最终审议通过了全氟己基磺酸(PFHxS)、其盐类及其相关化合物风险简介草案(附件E),强化了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PFOA相关化合物增列提案,通过了建议调整全氟辛基磺酸(PFOS)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F)豁免用途的提案。与会各方立场相差较大,整个谈判过程紧张激烈。我方在讨论过程中充分表达了对PFOA类物质、PFOS类物质相关问题的关切。会议最终建议将PFOA类物质列入附件A,建议保留PFOSF类物质用于控制叶切蚁的昆虫毒饵一项可接受用途,消防和封闭体系硬金属电镀从可接受用途调整为特定豁免用途。
本次会议涉及到的农药产品主要有乙草胺、甲基对硫磷,甲拌磷,氟虫胺等。其中乙草胺、甲拌磷的决定指导文件已经通过大会评审,将在明年的缔约方大会上讨论是否列入《鹿特丹公约》附件3。甲基对硫磷的资料尤其是风险评估方面的资料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氟虫胺在我国登记的用途为红火蚁和白蚁的防治,目前这两个防治方面,有相关替代产品。
由生态环境部带队,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等组成的中国代表团参加了会议。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农药管理司)调研员黄辉、农药检定所高级农艺师武丽辉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