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农药中文通用名称命名工作程序》等3项技术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农药标函[2026]4号各有关单位:《农药中文通用名称命名工作程序》《农药中文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农药中文通用名称命名资料要求》,三项技术规范性文件经第七届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n
2026-06-08
发布时间:2026-04-30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浏览次数:6769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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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评审通过认定的14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反映。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6日
联系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电话:010—59192810
传真:010—59191875
邮箱:pmd@agri.gov.cn
附件:拟认定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及试验范围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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