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仅供境外使用农药登记管理规定的专家解读
本网讯:近期,农业农村部第1020号公告发布了仅供境外使用农药登记管理规定,对仅供境外使用农药登记(此前称“仅限出口农药登记”简称EX登记)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为帮助农药企业和行业理解把握1020号公告的新要求,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的有关专家对公告内容进行了解读。规定修订的有关背景2020年6月,农业农村部第269号公告明确仅限出口登记(EX登记)的相关要求,有力推动了农药出口增长,带动了农业产业
2026-05-21
发布时间:2025-04-17 来源:世界农化网 浏览次数:6812
世界农化网
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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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2日,欧盟成员国通过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决定,正式批准欧盟委员会提出的禁用氟噻草胺(Flufenacet)的提案。氟噻草胺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氟噻草胺的危害
氟噻草胺是一种内分泌干扰物,可能对大脑发育产生负面影响,尤其对孕妇和新生儿构成不必要的风险。此外,该物质会降解为三氟乙酸(TFA),这是一种高度持久且易迁移的PFAS污染物,已渗入欧洲的水系统,包括一些最纯净的天然水源。
欧盟的禁令背景
氟噻草胺自2004年起获准使用,其批准有效期被多次延长。该农药主要用于冬季作物,如小麦、大麦和黑麦,目前在25个欧盟成员国获得授权。2024年9月,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确认氟噻草胺是人类甲状腺激素途径的内分泌干扰物,并指出其对水生生物(藻类)构成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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