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公示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评审通过认定的14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反映。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6日 联系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电话:010—59192810 传真:010—59191875
2026-04-30
发布时间:2025-01-10 来源:河北省农药检定监测总站 作者:河北省农药检定监测总站 浏览次数:2753
河北省农药检定监测总站
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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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为进一步促进京津冀农药管理工作协同发展,加强合作交流,提升全省农药管理技术支撑能力,河北省农药检定监测总站史建新站长带队一行4人,到北京、天津对接京津冀农药管理工作协同发展,共商三地创新协作事项。
北京市植物保护站(北京市农药检定所)、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河北省农药检定监测总站分别为京津冀三地农业农村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承担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农药管理的相关技术性、支撑性、辅助性工作。京津冀三地均建有农药检测实验室,在农药质量残留检测、登记初审、登记试验封样、登记试验单位管理、农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监测方面,利用各自优势和特点,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通过对接交流,三地达成一致意愿,于2024年12月签订京津冀农药检定机构协作创新联盟工作框架协议,北京市植物保护站(北京市农药检定所)、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河北省农药检定监测总站作为“联盟”轮值单位。河北省农药检定监测总站作为2025年轮值单位,负责年度“联盟”具体协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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