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延续提示(2025年2月)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农药登记证有效期届满,登记证持有人需要继续生产农药或者向中国出口农药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90日前申请延续。逾期未申请延续的,应当重新申请登记。请登记证持有人认真核对持有登记证的有效期,临近届满且符合现行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请注意合理安排登记延续申请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服务,现友情提示距有效期届满4个月的部分农药登记证有关信息(见附表)。本信息仅供
2025-02-05
发布时间:2025-01-0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浏览次数:464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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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针对西藏日喀则市定日县6.8级地震造成的部分地区农田设施、温室大棚、牲畜棚圈等损毁以及牲畜死亡等情况,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迅速开展灾情研判和灾损分析,于1月8日紧急预拨中央财政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8000万元,支持西藏做好地震灾损农业生产和畜牧养殖设施修复等相关救灾工作,并对灾后生产恢复购买药械、燃油、饲草料等给予适当补助,促进受灾地区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秩序,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