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部署“十五五”农药科学安全使用工作
适应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的新形势新要求,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精准用药提质增效”行动深入推进农药科学安全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部署“十五五”期间农药科学安全使用工作,着力巩固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成果,持续提升农业生产科学安全用药水平。 《意见》指出,按照统筹推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植保方针和“保产与
2026-03-04
发布时间:2025-01-02 来源: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浏览次数:7532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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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农业农村部决定对磷化铝、氯化苦等2种高毒农药采取如下管控措施。
一、自2025年3月1日起,撤销磷化铝原药生产企业以外企业持有的磷化铝制剂产品农药登记证,保留磷化铝原药生产企业持有的磷化铝原药产品和制剂产品农药登记证;生产企业生产的磷化铝制剂产品应当附具农业农村部重新核准的农药标签,使用范围仅限防治储粮害虫,由生产企业直接供应给具备安全使用技术条件的储粮企业或者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并由熟悉相应产品使用方法和安全防护措施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
二、自2025年3月1日起,生产企业生产的氯化苦制剂产品应当附具农业农村部重新核准的农药标签,使用范围和施用方法仅限土壤熏蒸,由生产企业直接供应给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并由熟悉相应产品使用方法和安全防护措施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
三、2025年2月28日前已进入市场的磷化铝、氯化苦制剂产品,在产品有效期内可以继续销售,但应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农业农村部
202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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