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修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评审规则》和《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制度,拟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评审规则》和《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作出修改,现征求你单位意见。 有关意见建议在2025年12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pmd@agri.gov.cn。 附件:
2025-12-05
发布时间:2024-11-01 来源:种植业管理司 浏览次数:11484
种植业管理司
2024-11-01
11484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评审规则》等有关规定,认定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农药残留分析研究中心等8家单位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具体试验范围和有效期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认定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及试验范围
农业农村部
2024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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