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集中整治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针对当前农药行业存在的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完善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全链条防控体系,我部决定开展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科
2026-03-27
发布时间:2024-06-06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浏览次数:13366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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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与技术交流,听取意见建议,解决实际问题,提升为行业服务的能力与水平,我所决定设立“所长接待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待对象
“所长接待日”面向农药登记主体、试验单位。
二、工作内容
沟通交流在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等技术评审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听取对评审工作以及推进农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一般性技术问题可通过技术咨询邮箱反馈,接待日现场不进行相关答疑。
三、工作程序
(一)拟来访单位应正式来函向我所提出接待需求,说明拟交流探讨的具体问题、来访人员、联系人,必要时可附相关资料。
(二)我所在收到“所长接待日”来函后,按照来函时间先后,确定具体工作安排并及时通知来函方。
四、时间地点
“所长接待日”原则上每月第二个周五(月中旬)在我所会议室开展,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频次,具体时间地点届时会提前通知来函方。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傅桂平、武丽辉;
(二)联系电话:010-59194411、59194277;
(三)通讯地址: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药情信息处,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邮编100125)。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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