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29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农业农村部决定推行应用农业行政审批有关电子证照。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应用农业农村部本级颁发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肥料登记证》、《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国(境)外引进农业种
2024-10-11
发布时间:2023-11-07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浏览次数:4082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2023-11-07 4082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批准德州祥龙生化有限公司等84家企业的105个非新农药产品登记(1个产品部分同意),山东山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33家企业的43个农药产品登记变更(3个产品部分同意)。对批准登记及登记变更产品颁发《农药登记证》、不再核发纸质标签。具体标签内容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机关子站—种植业管理司(农药管理司)—农药行政审批信息发布—农药登记查询,也可登录中国农药信息网查询。
附件:
1. 农药登记信息(非新农药)
2. 农药登记变更信息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