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的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我司组织拟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源性食品中硝苯菌酯、盐酸吗啉胍、杀螺胺乙醇胺盐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征求意见稿)》等3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罗媛媛 电话:010-59194077 传真:010-5
2025-09-09
发布时间:2023-05-12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作者:办公室 浏览次数:8185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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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现就我所开展“企业开放日”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企业开放日”活动面向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及新农药研制者(以下简称“企业”)。
二、活动内容
针对新农药、新产品、新技术等遇到的登记技术问题,面对面沟通交流,增进双方对相关技术问题的理解,研讨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工作程序
在提交农药登记申请前,企业可向我所提出“企业开放日”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交流内容、需要解决的问题、参加人员、计划时间、联系人及相关资料。
我所在接到“企业开放日”申请后,研究确定工作安排并及时通知企业。
四、其他事项
(一)“企业开放日”活动原则上每月举办一次。
(二)对企业已提交农药登记申请产品的有关事宜,一般不再接受“企业开放日”活动申请。
(三)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相关技术问题参照本通知执行,由再评价处负责。
(四)联系方式
吴进龙(农药登记),010-59194073,010-59194063(传真)
林荣华(试验单位认定),010-59194046,010-59194146(传真)
通讯地址: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邮编100125)。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