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植保技术暨农药管理培训班在丽江市举办
本网讯:为扎实推进全省农药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药生产经营,不断增强农药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着力提升农作物病虫害智能化监测与防控水平,安排部署2026年全省植保植检工作,3月18日至19日,云南省植保植检站在丽江市举办2026年全省植保技术暨农药管理培训班。全省各级植保植检机构19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班邀请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以及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处
2026-03-24
发布时间:2018-01-16 来源:四川省农业厅植物保护站;四川省农药检定所 浏览次数:977
四川省农业厅植物保护站;四川省农药检定所
201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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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关于加强管理促进农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四川省农业厅结合摸底调研、征集意见、专家论证的结果,制定出台了《四川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定》。
《规定》要求,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自下而上”的原则,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核定全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数量最高限额,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制定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的具体布局。按照“自愿申报、严格条件、满额即止”的原则,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材料审查和实地核查,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核发限用农药经营许可。
为切实加强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管理,省农业厅要求:一是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审查经营者条件、人员素质,认真开展现场核查,严控农药经营准入标准。二是落实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可追溯管理、公开承诺“四项管理”制度,确保定点经营管理有效。三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规范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市场秩序。四是加强限制使用农药科学安全使用宣传指导,避免发生限制使用农药使用事故;鼓励和支持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逐步替代限制使用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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